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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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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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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要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03日 来源:上海债权追偿律师
[导读]:   肖健律师,上海债权追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

  肖健,上海债权追偿律师,现执业于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为人和蔼可亲,容易沟通,办案风格亲切耐心,致力于通过良好的沟通为每一个当事人提供优秀的法律服务,做好实事,帮人排忧解难。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一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债务人无能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在很多债权债务关系中,很多的纠纷都是由于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或者拖延履行义务引起的。有些债务人是故意逃避还款义务。实践中,针对债务人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还款义务的,在下文中为您介绍相关的救济办法。

债务人无力还债怎么办

对“无力还债”也应作具体的分析。从发生的时间上看,无力还债有两种情况:

一是原本无能力履行债的义务,却为了获得某种利益而与人建立债的关系,即债务人主观上无意履行义务,其行为是行骗,如骗取定金、货物、货款、借款等,行为特征是故意。

二是也有过失的行为,如因过失致人损害,如被骗、被盗、决策失误等,特征以过失为主,债务人主观上无意逃债,而客观原因造成债的义务不能履行。

前者主要是恶意,可以因债权人的警惕而防患于未然;后者主要是善意的,存在程度上的差别。从真实性上看,无力还债也有真假之别。真实的无力还债,债务人有还债愿望,客观上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但大量的无力还债却是虚假的,或在一定程度上是虚假的:债务人要本无还债的愿望和诚意,作为逃避债务的借口,无力还债是人为制造的假象,如转移、隐匿自己的财产、谎报财产、收支情况等。在后一种情况下,讨债人应耐心调查、取证,在握有真凭实据后,可立即请求人民法院实施“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总之,无力还债不能是债的关系,消灭的理由,在区别情况的基础上,讨债人实施不同的讨债手法,有时可收到意外的效果。

债务人死亡怎么追债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我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中,均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

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担保法》第六条规定:“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的行为。”

此外,《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保证承担保证。”第十八条规定:“连带保证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

对于债务人没有理由不按时还款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和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矛盾升级的话,就可以以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通过诉讼解决债权债务纠纷的,当事人都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至于证明材料需要哪些,你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获得解答。

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要怎么办

俗语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在现实生活中,似乎有一种债务人欠债不还的天经地义,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债务人理直气壮的借钱不还的现象太多。而对于债权人来说,如果债务人欠债不还要怎么办呢生活中因债务人欠债不还而发生的借贷纠纷有不少,那么如果发生了借贷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对此,本文将一一为您介绍。

一、债务人欠债不还要怎么办

别人借钱不还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

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

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

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

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

二、发生了借贷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

3、根据合同法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4、根据民法通则,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5、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

6、根据担保法,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

7、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还款。

8、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9、对债务人有可能转移、变卖、隐匿与案件有关的财产的,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被保全的财产为生产资料的,应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财产保全根据被保全财产的性质采用妥善的方式,尽可能减少对生产、生活的影响,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10、为延长诉讼时效可以用邮政“特快专递”不断寄送追款函,邮件回执单必须明确注明寄送的内容,如“要求还款1万元的函”、“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的函”,也可以电话催款并录音。

11、行为人以借款人的名义出具的借据代其借款,借款人不承认,行为人又不能证明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如借款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12、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13、诉讼时效问题。需要注意:借款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14、超过两年诉讼时效后,借款人答应还款后又不承认的,法院判决借款人继续履行还款。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债务人欠债不还怎么办”以及“发生了借贷纠纷应该怎么处理”等问题的具体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在遇到债务人欠债不还的情况时,作为债权人,您要及早向债务人追讨,不要错过了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如果不能通过和平的方式追讨回债务,那么您就要考虑起诉的方式,打债务纠纷官司来追债。此时,如果您的证据提供充足,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债务人还款。因此,证据是至关重要的。如果您不知道该准备哪些证据,可以咨询一下债权债务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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